洪文华,女,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医师,原副处长。自1996年至现在分别被聘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广东省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广东省科技厅审评专家、省爱卫办审评专家。广东省食品标准审评专家、广州市科技局审评专家、中山大学MPH学位兼职导师、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秘书等职。
教育经历
1978-1983年就读中山医学院公共卫生系,1983年7月毕业于该校并取得医学学士学位。
专业经历
1983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广东省卫生防疫站食品所分别从事食品毒理、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其间曾任所长秘书、室主任等工作;
2001年1月至 2005年12月在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监督、稽查、食品科从事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任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等职;
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任主任科员;
2006年11月至2008年 8月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任副调研员;
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任副处长。 2009年8月至现在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任副主任。
主要业绩和论著
负责起草制定《蜜饯厂良好生产规范》(标准号:GB14884-2003);
参与起草制定的《饮料厂良好生产规范》(标准号:GB12695-2003);
建立保健食品“改善营养性贫血” 、“促进人体消化” 、“减肥” 等功能人体试验方法;
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加卫生部组织的《餐饮业及其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释义的编写;
参与《餐饮业HACCP系统建立与实施指南》一书的编写;
负责起草《广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等。 负责起草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广州赛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