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0名被告人因私宰、贩卖淘汰的公种猪,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受审,私宰猪上也自盖“肉检合格”章。
市场上的猪肉究竟有多少是私屠滥宰的?有多少是自盖“肉检合格”章的?没有调查,不能妄下结论。但是将这两条新闻放在一起看,不由得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近些年来,问题食品就是一个令人头痛和无奈的公害,屡屡地让人们为之焦虑,也拷问着食品安全的社会良知和监管。形形色色的不安全食品不断反复出现,以至于让很多人发出了“还能吃什么”和“什么还能吃”的无奈叹息。
此次南宁连畴村两个生猪私宰点被端,30头生猪被查获,但是匪夷所思的是,上个月,执法部门刚对连畴村的私宰窝点进行了打击,没想到半个月后又死灰复燃。其实,与其说私宰窝点屡禁不绝是利益驱使,还不如说是监管的薄弱。面对地沟油工厂、毒豆芽小作坊、私屠滥宰……去年以来广西破获的食品犯罪案件中,加工生产地点多藏身农村,犯罪分子看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趁机钻空子。
食品安全监管,不仅要“监”更要“管”,真正体现勤“监”和勤“管”为民,体现监督的力量。食品安全问题屡有发生,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人浮于事,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效和监管力量薄弱有很大的关系,思想意识上不重视,人员有限,无法实现高覆盖率的监管,就给食品安全留下了违法的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