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基本摧毁‘地沟油’主要犯罪网络!”“‘地沟油’犯罪对人民群众食用油安全的现实危害得到有效遏制!”12日,公安部最新发布的这一消息令人振奋,也让我们揪着的心终于放松下来。
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查实涉案油品6万余吨;打掉涉及全国28个省份,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多环节于一体的制售“地沟油”犯罪网络60个……这些数字,既让人们震惊于“地沟油”犯罪的规模之大、罪恶之深,也看到了全国公安机关这段时间重拳打击“地沟油”犯罪的坚定决心和辉煌战果。
高压严打下,我们的食用油安全开始得到保证。然而,如何防止“地沟油”犯罪反弹,让“地沟油”彻底远离餐桌,任务仍然艰巨。
“地沟油”犯罪的主要源头、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虽已受到重创,但暴利诱惑下,很难保证没有人铤而走险,甚至是“风头”过后重操旧业。打击“地沟油”犯罪行动能否常抓不懈?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这一“毒瘤”能否彻底切除?需要拭目以待。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地沟油”犯罪暴露出的管理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争取从根本上、源头上切断“地沟油”流向餐桌的渠道。然而,没有了“地沟油”,也可能会冒出“地沟水”、“黑沟鱼”。管理部门能不能举一反三,主动及时地查找危及食品安全的因素,与时俱进地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避免重蹈明明是“地沟油”却仍然“检验合格”的标准尴尬,让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充分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把对群众的伤害减轻到最低?
在已查明的“地沟油”犯罪案件中,有些企业“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生产生物柴油的幌子,举着环境保护的牌子,把“地沟油”销往餐桌,其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荡然无存。殊不知,这种责任的缺失,既害人也最终害己,你生产的有毒食品害了他人,他生产的假劣药品也有可能伤到你。这样的“恶性循环”能不能随着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与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而终止,甚至形成一种诚信经营的“良性循环”?
而在这次公安部“地沟油”摧毁行动中,人们发现,“人民战争”是关键法宝。正是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通风报信”,对摧毁“地沟油”犯罪网络发挥了巨大作用。现在,大的“地沟油”犯罪网络被“端”了,但还可能有一些隐藏较深的小“地沟油”犯罪存在;“地沟油”犯罪被遏制了,但还有可能死灰复燃,更何况,还有其他危及食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这尤其需要“群众的眼睛”与“群众的力量”,只有积极参与起来,让违法犯罪活动难以藏身,你我的食品安全和人身财产才能得到更好保护。
“地沟油”风险暂时距我们远去了,但食品安全的警钟需要长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行动不能松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