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难以执行吗?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3-11-11 14:13:51点击:

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送审稿》)。该《送审稿》明确提出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据悉,该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29日前。据介绍,一旦立法通过,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继交强险之后,第二种进入国家法律的强制责任保险。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实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保险公司也只接受生产合法合规的企业投保,而10人以下的小企业或家庭作坊式的食品加工企业则不在此列,预计该保险推进情况并不乐观。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将强制投保

  “我国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于国产食品的信心,重塑国产食品形象。”中国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李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保险公司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使受害消费者快速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协助政府部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食品销售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

  “保险的意义不仅在于事后补偿,更要事前预防。”李晖表示,以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为例,目前为投保的食品企业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包括:颁发“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标牌、开展食品安全常识讲座、赠送消毒柜、进行夏季防暑防蚊工作、定期通报食品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等等。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内部人士指出,食品加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对于消费者而言首先是个好事情,因为食品安全一旦出了事,受害的始终是消费者。以往消费者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非常不容易,往往遇到推诿、扯皮,很多时候都是私了或者不了了之。有了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对消费者的经济补偿就有了保障。

  保险公司只承保合规企业

  事实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早已有之,只是投保率极低而未受关注。据了解,中国人保在2009年6月1日我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就开始尝试开发相关保险产品,2010年正式完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2011年1月18日成功向保监会进行产品报备。

  不过,由于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低、投保门槛较高、险企承保风险较大等原因,食品安全责任险推行起来并不容易。据《中国保险报》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经营者责任保险等)一年保费收入不到5000万元。

  李晖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于所有的食品企业都接受投保。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的前提是企业生产合法合规,如果企业生产不合规,也就不符合投保标准,自然谈不上对其进行保险。

  据介绍,目前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80%以上食品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或家庭作坊,不仅规模小,而且大多数设施简陋、工艺落后、内部管理水平低。那些不符合投保标准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部分人可能担心强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是否会助长生产企业漠视安全,事实上保险并不是完全转移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因为保险只能保障经济赔偿责任,新的送审稿增加了刑事责任,因此生产企业即使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依然不能放松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上述江泰保险内部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