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有汇源,健康每一天”。汇源等果汁企业标榜的健康概念正受到质疑。事件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23日一则报道,报道称汇源、安德利、海升等企业公然收购腐烂变质的水果生产果汁,附近的果农都不喝他们生产的果汁。
在后续的报道中,有业内人士表示收购烂果、瞎果制作果汁早已成为果汁产业的一个“潜规则”。可怕的是,业内声名赫赫的企业竟然明目张胆地做这种勾当,其他企业的状况更令人担忧。
据了解,以上三家企业均为在港上市企业,尼尔森数据显示,汇源在100%浓度果汁和中高浓度果蔬汁中,市场份额分别占54.2%和44.1%,均位列第一。安德利是中国浓缩果汁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海升则是浓缩苹果汁、浓缩梨汁和苹果香精三大产品的全球最大供应商。
一些果汁企业不遗余力地宣称所用原料皆是优质水果,但是这样的果汁连果农都不喝,又怎能让消费者接受? 这种做法与果汁企业标榜的健康概念背道而驰,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中高浓度果汁市场萎缩逼迫企业铤而走险
陷入“烂果门”的三家企业主营业务均是中高浓度果汁,与低浓度果汁相比,中高浓度果汁对上游原材料的依赖性更强,尤其是2012年以来这一市场逐渐萎缩,相关企业也更倾向于铤而走险。
以汇源果汁为例,其业绩在2012年直线下降,2012年汇源果汁净利润1616万元,较2011年大幅下滑94.8%,海升果汁仅2012年上半年净利润就同比减少了98.6%,而安德利果汁的日子也不好过,2012年净利润同比减少近5成。
在此情况下,果汁企业收购烂果做原料显然是看中了其中巨大的利润空间。据业内人士称,以苹果为例,用烂果提取一升100%浓度果汁,成本不到品相好的苹果的四分之一,而消费者则很难识别。
另外,相关标准不健全,也造成了监管的盲区。我国果汁业目前执行的国家标准为《GB 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其中并未对加工原料做出要求。而且市面销售的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有据可依外,其他果汁饮料的标准一片混乱,也成为商家利用的漏洞。
回顾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遵循媒体曝光,监管部门跟进的套路,事件平息后也难以引起行业的反思。事故频发的背后折射出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不力和行业自律缺失。对消费者来说,食品安全问题比垄断更具危害性,近期反垄断部门开出的几张“天价”罚单对行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但与《反垄断法》相比,《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明显偏低,“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处罚很难让无良企业”长记性“。
果汁业或重蹈“三聚氰胺”事件覆辙
同样是企业迫于成本压力,同样是存在标准缺失与监管不力等问题,本轮烂果风波与几年前的塑化剂、瘦肉精、三聚氰胺事件何其相似。
去年底“酒鬼酒塑化剂含量超标260%”的消息传出仅一天时间,白酒板块就遭受重挫。截至收盘,两市白酒股总市值共蒸发近330亿元。曾在火腿肠行业如日中天的双汇,也因为瘦肉精事件不得不在海外收购肉源重树形象。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使得全国成千上万名婴幼儿身染重病,也使乳业巨头三鹿公司轰然倒下,整个乳制品行业受到重创。从2008年至今,外国乳企几乎垄断了中国市场。市场份额在短短五年内由20%上升到60%,价格也升了38%。
反观国内果汁市场,汇源等企业也面临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外资品牌的挑战。如果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将会对国内果汁行业造成巨大的打击。
受“烂果汁”报道影响,汇源股价一度跌逾7%。此时不知汇源董事长朱新礼做何感想。2008年,可口可乐曾提出以当时市价的3倍收购汇源,但因未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而作罢。此后汇源果汁似乎一直萎靡不振,靠政府补贴勉强维持。汇源在2010年获政府补贴1.08亿元,占净利润的54%;而到了2011年,这一补贴数字达到2.01亿元,占净利润的64%,2012年政府补贴收入更高达2.5亿元,是净利润的15倍。目前来看,未被收购的汇源日子并不好过。
在果汁行业的产品格局中,低浓度果汁占据80%的市场份额,而中高浓度果汁仅占有20%的市场份额。受限于市场空间,再加上使用烂果做原料的事件曝光,无疑会使相关企业的生存更加艰难。
政府对企业、行业的保护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果汁饮料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并不影响国计民生,也不涉及核心专利,应属于“不为”的范畴,过度干预往往适得其反,如果什么都要保护都要限制,那就什么都保护不了。
网友评论:
光他娘的监管不力,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没见他娘的处罚哪位高官大人,在他妈的有标准,没监管的,有些企业也不见的有良心
现在国家企业,监管部门得好好整治整治,再这样下去国外又该说中国这里那里不好啦!道德问题,没有道德的企业非法经营就让他永远消失吧,无再爬升机会。
回顾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遵循媒体曝光,监管部门跟进的套路,事件平息后也难以引起行业的反思。事故频发的背后折射出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不力和行业自律缺失。对消费者来说,食品安全问题比垄断更具危害性,近期反垄断部门开出的几张“天价”罚单对行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但与《反垄断法》相比,《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明显偏低,“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处罚很难让无良企业”长记性“。
国内行业都是如此,一边迫于成本问题的压力,一边迫于行业规则(都是做的这种质量的),一边迫于消费习惯,很多人都喜欢便宜货,才会造成我什么都不敢吃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