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保障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有针对性地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要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通知指出,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对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月饼、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月饼、米、面、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以学校、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重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并在中秋前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切实强化对月饼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努力实现从月饼的生产、销售到消费的全程监管。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