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在日内瓦首次通过了大米的砷限量,即每公斤0.2毫克。这一标准的起草是由中国牵头的工作组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研究员任工作组组长。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12)中设立了稻米中无机砷限量指标,即每公斤为0.2毫克,并于2010年向世界贸易组织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通报。2010年食品污染物专门委员会(CCCF)提出稻米砷的控制问题,决定由中国牵头电子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2011年,工作组对于稻米砷问题提出立场文件,建议制定限量标准与控制规范。2012年,工作组在中国、日本、美国、欧盟等数据的基础上提出稻米中砷限量的建议,并提出“如果无机砷限量为每公斤0.2毫克,则总砷可以为每公斤0.3毫克”。由于无机砷数据仅来自中国、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因此各成员国认为需要补充收集主要稻米生产国的数据,待2014年中国完成全球数据收集之后再提交CCCF讨论。
2013和2014年,以中国为主席、日本为共同主席的工作组对预防和降低稻米砷污染的控制规范进行了研究,并于2014年向CCCF提出稻米中无机砷限量。精米每公斤0.2毫克的限量获得通过,而同步提出的糙米每公斤0.4毫克的限量由于存在争议,仍然由以中国为组长、日本为共同组长的工作组继续收集数据,预计将于2015年提交。
作为全球唯一设立稻米中无机砷限量指标(每公斤0.2毫克)的国家,我国首次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充分体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科技地位的提升,也标志着以科学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为建设目标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获得了国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