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使用了何种添加剂,餐饮企业本应在店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餐饮店发现,颁布了两年的“公示令”并未落到实处,不少企业担忧公示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非法添加。
添加剂公示难得一见
据介绍,按照正确使用食品
添加剂的规范,餐饮单位对使用的
食品添加剂应当进行备案与公示,这一方面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可以鼓励社会监督。具体的要求是,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所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向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在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当年5月31日起,餐饮企业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公示,但时隔两年后,落实这一要求的企业仍寥寥可数。
昨日,记者在南城、东城数家餐饮店进行走访,发现店内显眼位置均未张贴相关内容。而在一家火锅店内,记者询问火锅使用何种添加剂,几位店员都表示不太清楚,而对张贴公示的要求,店员也摇头不知。
在银丰路的数家快餐店内,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市民,他们都对食品安全表示关注,但大多数都摇头称不知道添加剂要公示。
“消费者难以接受”
在餐饮行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现象比较严重,像嫩肉粉、辣椒红等就经常出现在火锅中。是什么原因导致大多数餐饮店将“公示令”当作耳旁风?
对此,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少华介绍说,之所以在餐饮店难见公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餐饮企业的意识不高,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对公示的内容难以接受,总觉得添加剂是不好的东西。他说,其实食品添加剂在现代餐饮中是常见的,“可以说没有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
南城一酒店经营者就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某些添加剂可以适量使用,但一旦写到公示栏内,就有可能会被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误认为属于非法添加,从而给店面带来负面影响。”他说,酒店也制作了类似的说明,但只摆放在隐蔽处,或是等部门检查时使用。他也介绍说,这种做法是业内普遍默认的,可以说,东莞很少有餐饮店会将添加剂明示的。
除了担忧公示会带来负面影响之外,一些餐饮店店主表示,有些配方是独门秘方,如果公示,会泄露商业秘密。在银丰路一家自助火锅店内,一张公示牌摆放在店内显眼处,上面只写着新推出的火锅样式,没有标明食品添加剂。店内工作人员表示:“火锅底料都是独家秘方,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