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治理 国家应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3-04-16 13:36:52点击:

   记者近日在河北省走访调查各市、县商场及超市时了解到,虽然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出台颁布多年,但是仍有许多预包装食品并未按规定标注“营养成分表”。那么,为何标准已出,个别生产厂家却仍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呢?难道是因为国家政策颁布太突然了吗?

      显然不是。据了解,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标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部于2007年就颁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并要求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只是当时未进行强制实施。2011年10月1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颁布实施,并明确提出:2013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标注“营养成分表”,未按照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否则将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看出,政策过渡时间不可谓不长。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许多食品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标示方面,特别是“营养成分表”的标注上不执行法律法规呢?为进一步调查,记者就该问题到相关超市进行了走访。
 
  在某超市,当记者指出未加贴“营养成分表”产品属于违规产品时,相关超市负责人称:“我们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这样我们岂不是被经销商欺骗了?”难道经销商是故意为之?而当记者找到相关经销商时,经销商称:“我们知道这个政策,但是厂家承诺出厂时都有,有时候我们来一批货,又不能完全检查一遍,所以难免会有疏漏,况且营养成分表的标注其实只是一个形式,我们也就不十分在意。”记者遂又找到相关厂家,厂家称:“政策不是刚出来吗?我们原来还有一些旧包装,就想用了,扔掉多可惜,这应该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从“不知道”到“走形式”再到“情有可原”,这些无一不反映出当前食品营养标签的规范化法律化在生产者、经销者乃至消费者当中仍处于仅仅知道的现实。而且,据记者调查,很多食品生产厂家在不同产品包装上面标识的营养成分都是一样的,甚至各种营养成分含量都一样,这样的产品明显只是敷衍了事,并未理解到标注营养成分表的真正意义,从而从侧面折射出一些监管部门对营养成分表的标注问题其实是毫不在乎,进而造成了其宣教工作亦存在很大漏洞。此外,记者调查了解到,消费者对国家有关营养标签的法律法规实施并没有过多的关注,甚至于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该项政策的实施,甚至有许多消费者还反映不理解食品上标注这些营养成分有什么用处。
 
  如此,从现实中存在的“QS”标识换装难现象到营养成分加贴难的一个个案例,凡涉及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示规范化的桩桩件件事例,无一不反映出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步履维艰,为何如此?答案显而易见,就是有关部门对国家涉及食品包装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不到位。试想,如果我们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尽快营造出一种人人都知法,人人都懂法的氛围,那非法产品就一定不会走到产生实质性伤害的那一步。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的食品安全治理,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加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以进一步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使消费者尽可能的在知识的庇护下,自觉地不买不消费违规或非法食品,进而铲除这些不合格食品生存的土壤,自然我们的食品消费就会变得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