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食品生产、特殊食品生产(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须在2018年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是省食药监局公布的第一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师资实力雄厚。学会已举办多期培训班,并将陆续举办各个类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使食品安全管理员具备岗位要求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和制度,自觉并有效地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对象
食品生产、特殊食品生产(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不同,培训内容分为食品生产、特殊食品生产(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五大类,依照规定的培训课程设置安排不同内容培训,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对应类别内容的培训,工作内容涉及多个环节的,应分别参加多个类别的培训及考试,根据对初、中、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要求的差异,培训内容要求有所不同(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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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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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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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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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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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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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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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管理、食品贮存管理、食品运输管理、食品召回管理、食品生产管理/特殊食品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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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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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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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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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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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初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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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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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2.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3.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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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以每一期具体培训班通知为准
(二)培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2号金湖大厦19楼
(三)考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2号金湖大厦810
五、授课教师
食品生产领域国家级讲师,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管理、食品销售等方面拥有丰富授课经验和实践经验的资深讲师近40位。
六、报名方式和材料
(一)报名方式: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学会联系邮箱(请在主题中注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二)报名材料: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报名表。
七、费用明细
(一)高级证明:1030元(950元培训费+80元考试费);
(二)中级证明:730元(650元培训费+80元考试费);
(三)初级证明:430元(350元培训费+80元考试费);
※ 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会员单位可享受八折优惠
八、付款方式(可提前汇款或现场缴费)
收款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3602 8626 0910 0215 624
汇款请备注“培训考试费”及公司名全称
九、其它说明
参加考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核准后方可入场。
联系人: 吴小玲 13570562917(510136946@qq.com)
方宇翔 15902086358(394974875@qq.com)
吴荣昭 13802774305(462335683@qq.com)
罗宇芬 13560009408(497002711@qq.com)
学会电话:020-84186084/020-83525397/020-84458530
学会邮箱:gdsspaqxh@21cn.com
附件1: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关于举办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