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相关单位:
2022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并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工作方案》中规定,食品安全总监需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为了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贯彻执行《规定》中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企业相关责任人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学会将长期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考核,由行业权威专家进行授课,请各单位积极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课程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涉及的法律法规、风险管控点、过程控制等方面的不同,培训课程分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三类,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类课程各10学时,食品销售类课程6学时。培训考核以线上形式进行,长期开展,随报随学。
二、培训对象
食品生产类课程:适用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餐饮服务类课程:适用于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食品销售类课程: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
三、培训内容
(一) 食品安全总监基本要求;
(二) 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系列标准基础知识;
(三)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相关基础知识;
(四)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防控;
(五)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培训师资
陈卫东: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主任医师,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
洪文华: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处调研员、主任医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院客座教授,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蔡玮红,教授级高工,原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副主任,食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教师、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高级审查员。
叶慧: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李秀兰,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高级审查员,省局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小组主要成员。
曾绮莹,高级工程师,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院长助理。
五、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由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证书,可作为岗位晋升或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学时证明。
六、报名流程
扫描二维码报名并缴费后,会务组将与您对接培训考核和入群事宜,观看网课无需下载APP。
七、培训费用
食品生产 | 餐饮服务 | 食品销售 | |
会员单位 | 1000元/人 | 500元/人 | |
非会员单位 | 1300元/人 | 800元/人 | |
同时报名参加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培训考核(会员760元,非会员950元),总费用可优惠200元/人。 |
八、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3602 8626 0910 0215 624
汇款请备注“总监培训费”及参训人员姓名
九、联系方式
学会电话:020-84186084/020-89104239,
吴老师13570562917;方老师15902086358;
钟老师13824419519;施老师13710112924;
吴老师13533300877(均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