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的通知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23-03-10 15:04:06点击:

各食品相关单位:

202211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工作方案》中规定,食品安全总监需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为了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贯彻执行《规定》中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企业相关责任人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学会长期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考核,由行业权威专家进行授课,请各单位积极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课程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涉及的法律法规、风险管控点、过程控制等方面的不同,培训课程分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三类,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类课程各10学时,食品销售类课程6学时。培训考核以线上形式进行,长期开展,随报随学

二、培训对象

食品生产类课程:适用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餐饮服务类课程:适用于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食品销售类课程: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

三、培训内容

(一) 食品安全总监基本要求

(二) 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系列标准基础知识;

(三)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相关基础知识;

(四)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防控

(五)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培训师资

陈卫东: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主任医师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

洪文华: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处调研员、主任医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院客座教授,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蔡玮红,教授级高工,原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副主任,食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教师、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高级审查员。

叶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李秀兰,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高级审查员,省局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小组主要成员。

曾绮莹,高级工程师,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院长助理。

五、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由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证书,可作为岗位晋升或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学时证明

六、报名流程

扫描二维码报名并缴费后,会务组将与您对接培训考核和入群事宜,观看网课无需下载APP

食品安全总监报名二维码.png

七、培训费用


食品生产

餐饮服务

食品销售

会员单位

1000/

500/

非会员单位

1300/

800/

同时报名参加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培训考核(会员760元,非会员950元),总费用可优惠200/人。

八、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3602 8626 0910 0215 624

汇款请备注总监培训参训人员姓名

九、联系方式

学会电话:020-84186084/020-89104239

吴老师13570562917;方老师15902086358

钟老师13824419519;施老师13710112924

吴老师13533300877(均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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