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95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有逐年加重趋势。在北京,浅层地下水中普遍检测出了具有巨大潜在危害的DDT、六六六等有机农药残留和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有机物。地下水超采与污染互相影响,形成恶性循环。水污染造成的水质型缺水,加剧了对地下水的开采,使地下水漏斗面积不断扩大,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地下水位的下降又改变了原有的地下水动力条件,引起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浅层污水不断向深层流动,地下水水污染向更深层发展,使地下水污染的程度不断加重。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上升。近海大部分海域为清洁海域;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
2008年,近岸海域监测面积共281012km2,其中Ⅰ、Ⅱ类海水面积212270km2,Ⅲ类为31077km2,Ⅳ类、劣Ⅳ类为37665km2。
按照监测点位计算,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Ⅰ、Ⅱ类海水比例为70.4%,比上年上升7.6个百分点;Ⅲ类海水占11.3%,与上年持平;Ⅳ类、劣Ⅳ类海水占18.3%,下降7.1个百分点。
四大海区近岸海域中,黄海、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渤海水质一般,东海水质差。北部湾海域水质优,黄河口海域水质良,Ⅰ、Ⅱ类海水比例在90%以上;辽东湾和胶州湾海域水质差,Ⅰ、Ⅱ类海水比例低于60%且劣Ⅳ类海水比例低于30%;其他海湾水质极差,劣Ⅳ类海水比例均占了40%以上,其中杭州湾最差,劣Ⅳ类海水比例高达100%。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沿海自1980年以来,共发生赤潮300多次,其中1989年发生的的一次持续达72天的赤潮,造成经济损失4亿元,仅河北黄骅一地6666.67hm2对虾就减产上万吨。1997年10月至1998年4月发生在珠江口和香港海面范围达数千平方公里大赤潮,给海上渔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也是数以亿计。
海洋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及自然保护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污染以东海区、黄渤海区部分渔业水域和珠江口渔业水域相对较重,活性磷酸盐污染以东海区、渤海及南海近岸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石油类的污染以东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此外,重金属和有毒有机化合物等有毒物质在海域中累积,并通过海洋生物的富集作用,对海洋动物和以此为食的其他动物造成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