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大型超市乐天玛特以1460名女性消费者为对象进行了关于是否亲自腌制泡菜的调查,其中77.4%的主妇表示,因为
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为了家人的健康将亲自腌制泡菜。
随着“甲醛牛奶”、“泡面中出现1厘米幼虫”、“引起食物中毒的泡菜”、“一年前生产的米酒仍在销售”等食品安全事故在韩国接二连三地发生,韩国消费者们对市面上流通的食品感到非常不安。韩国新政府也将“不良食品”列为四大“社会之恶”之一。
每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韩国政府都表示要加重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但是劣质食品仍然在市场流通,韩国媒体认为主要是因为处罚比较轻。
韩国于2008年6月13日通过了首部《食品安全基本法》,这是关于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此后该法律又经过两次修订。该法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今年1月,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发布了“2013食品医药品安全管理强化措施”并表示,“一定要强化食品医药品安全监督,让国民安心”。其中,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强调,高咖啡因功能饮料须标明咖啡因含量,并需要印有针对儿童、孕妇、咖啡因过敏等特定人群的特别提示文字。使用地下水的学校等集体餐厅必须安装消毒设备,加强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为此,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计划为1130余所学校餐厅无偿提供价值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0.2亿元)的杀菌消毒设备。此外,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还计划增加优良食品进口公司数量,加强对主要食品加工企业卫生执法监管等。
今年5月,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联合警察厅,为强化食品医药品的安全管理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共享卫生不合格及不良食品的信息,加强各个部门间的合作,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还将向警察厅提供食品分析技术支援。